刑事二审有哪些指南?


刑事二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二审的相关指南。 首先是上诉的提起。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接着是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法院对于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关于审理的范围。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审的处理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在二审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一些事项。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新的证据,以便支持自己的上诉主张。要积极与律师沟通,听取律师的专业意见,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同时,要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定程序参与诉讼。 总之,刑事二审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但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