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以下将详细介绍其审判的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意味着,只要是因犯罪行为导致物质损失,相关主体都有权利在刑事诉讼中一并要求赔偿。 在审判组织方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这保证了审判的连贯性和专业性,也避免了不同审判组织可能出现的裁判冲突。 关于举证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规则类似,即“谁主张,谁举证”。比如,原告主张被告的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了财产损失,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像购物发票、维修单据等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 在赔偿范围上,主要是物质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 在审判程序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框架,但也有一些特殊之处。例如,在法庭调查阶段,既要调查犯罪事实,也要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辩论。 最后,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民事赔偿部分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是一个既与刑事案件紧密关联,又有自身特点的诉讼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