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和司法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


刑事强制措施和司法强制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适用对象不同。刑事强制措施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些人是被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会对他们采取相应措施。而司法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更为广泛,包括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实施妨害诉讼行为的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违反法庭秩序等行为的人。简单来说,刑事强制措施是针对犯罪相关人员,司法强制措施则针对在各类诉讼中捣乱、不遵守规则的人。 其次,适用机关不同。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可以决定适用一些强制措施,如拘留;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等阶段也有权决定适用部分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同样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则主要是人民法院。因为它主要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所以由法院来决定实施。 再次,适用目的不同。刑事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预防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的作用。例如,对可能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就能避免其逃脱法律制裁。司法强制措施的目的主要是维护诉讼秩序,保障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能够正常开展。比如,对在法庭上哄闹的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就是为了让庭审能够有序进行。 最后,种类也有所不同。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取保候审是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监视居住是限制其活动区域和住所;拘留是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逮捕则是较长时间剥夺人身自由。司法强制措施主要有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训诫就是法院对妨害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退出法庭是要求违反法庭规则的人离开法庭;罚款是强制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司法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刑事强制措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该法对各种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等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司法强制措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法庭秩序的相关规定。这些法律为司法机关正确适用强制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