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过失犯罪有哪些规定?


过失犯罪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简单来说,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 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对过失犯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一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危害社会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比如,护士在配药时没有仔细核对药品信息,导致给患者用错药,造成严重后果,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二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可以避免,最终还是发生了危害结果。例如,司机明知道车辆刹车系统有问题,但他觉得自己驾驶技术好,不会出问题,结果在行驶过程中因为刹车失灵发生事故,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与故意犯罪相比,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在过失犯罪中,行为人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在处罚方面,因为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所以处罚通常比故意犯罪轻。并且,只有当法律明确规定对某种过失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例如《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一般就是过失犯罪,如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理解刑法中过失犯罪的规定,对于我们明确行为界限,遵守法律有着重要意义。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应当保持谨慎和注意义务,避免因为疏忽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过失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