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增值税发票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增值税发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会计凭证,也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在增值税发票上动起了歪脑筋,对此,刑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来打击这些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这里所说的“虚开”,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真实的交易却开具发票,或者开具的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无论是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还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都属于虚开行为。一旦构成此罪,根据情节轻重,处罚也有所不同。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其次,刑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仿照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样式、图案、色彩等,非法制造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将这些伪造的发票卖给他人。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根据不同的情节,处罚力度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同样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了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就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擅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他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刑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就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去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非法购买后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之,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合法使用增值税发票,避免因触犯刑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仅是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需要,也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