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是否执行?
我有个刑事案件,现在进入了再审程序。我不太清楚在再审期间,原来的判决和裁定还会不会继续执行。我担心如果继续执行,会对我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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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再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依法重新进行审判的程序。那么在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是否执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这意味着,刑事案件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原则上是不停止执行的。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例如,如果在再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情形,或者继续执行原判决、裁定可能会给被告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执行。 法律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确保法律的正常实施;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再审程序的特殊性,赋予了人民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当事人对再审期间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委托律师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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