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的标准是什么?


职务侵占,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职务侵占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主体标准。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公司,就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则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实施侵占行为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其次是行为标准。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便利,将公司的资金据为己有;仓库管理员利用自己管理仓库货物的便利,私自将货物变卖获利等。并且,行为人实施了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非法占有的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包括侵吞、窃取、骗取等。侵吞就是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的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己有;窃取是指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本单位财物;骗取则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最后是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巨大”。 总之,认定职务侵占需要综合考虑主体、行为和数额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如果发现有人可能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