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S佛山分公司147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法律依据和流程?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对于DDS佛山分公司147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涉及到的是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上述范围内,那么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关于劳动仲裁的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需在规定时效内(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 第二步是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是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第四步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审理时,仲裁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调查事实,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步是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在整个劳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要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参加仲裁活动,遵守仲裁庭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