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的是否能过户?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出让的。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亲戚,不知道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担心会有什么限制,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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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的一般是能够过户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概念。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而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当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出让时,说明其在土地使用方面已经经过了合法的出让程序,具备了一定的市场流通基础。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房屋过户需要进行登记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拆迁安置房,只要其满足相关的规定和条件,就可以按照一般房屋过户的程序进行操作。 不过,虽然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拆迁安置房理论上可以过户,但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比如,该安置房可能有一定的限制交易期限,有些地方规定在取得安置房一定年限后才能上市交易和过户,这是为了防止炒房等行为,保障拆迁安置政策的顺利实施。此外,房屋的产权必须清晰,不存在纠纷、抵押等情况。如果房屋存在未结清的债务或者产权争议,那么过户手续是无法办理的。 在办理过户时,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然后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一般需要经过申请、审核、缴纳税费、登记等环节,完成这些步骤后,房屋的产权就正式转移到受让人名下了。 综上所述,土地出让性质的拆迁安置房通常是可以过户的,但要满足当地政策规定和房屋本身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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