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

我之前在自卫的时候出手重了些,导致对方受伤。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防卫过当的情况,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想了解一下两者的判定标准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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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卫过当
  • #故意伤害罪
  • #过失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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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而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罪名,下面为您详细分析防卫过当可能构成这两种罪名的情况。 首先来看看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会造成重大损害,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甲在面对乙的轻微挑衅时,乙只是推搡了甲一下,甲却拿起旁边的铁棍朝乙的头部猛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为他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且主观上有伤害乙的故意。 接下来看看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重伤的行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如果防卫人虽然实施了防卫行为,但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只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他人重伤,那么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例如,丙在遭到丁的攻击时,随手拿起身边的木棒进行防卫,本以为不会造成严重伤害,但由于用力过猛,导致丁重伤。丙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为他主观上没有伤害丁的故意,只是在防卫过程中因过失导致了重伤结果。 判断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关键在于防卫人的主观故意内容。如果防卫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那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防卫人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只是因过失导致他人重伤,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如防卫的起因、手段、强度、损害后果以及防卫人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等,来准确认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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