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权是如何界定的,其限度是什么?


防卫权是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一定防卫行为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当我们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他人的非法侵犯时,我们有权利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防卫权的法律依据。例如,当一个人正在被抢劫,他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对抢劫者采取反抗行为,这就是在行使防卫权。 然而,防卫权的行使是有一定限度的。同样依据《刑法》第二十条,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必要限度”通常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比如,在面对轻微的推搡时,如果使用刀具将对方重伤,这很可能就超过了必要限度。因为正常情况下,对于轻微的推搡,我们可以通过言语制止或者进行适当的挣脱来保护自己,而不需要使用刀具这种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手段。 另外,《刑法》还规定了特殊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面对这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受害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需要赋予他们更有力的防卫权利。例如,当一个人遭遇持刀抢劫时,他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与抢劫者搏斗并将其打伤甚至打死,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在界定防卫权及其限度时,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危害程度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只要造成了对方的损害就是防卫过当,也不能无限制地行使防卫权。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涉及防卫权的情况,要冷静分析,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如果对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存在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