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发票犯罪的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发票犯罪是一类涉及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类型发票犯罪的界定标准。 首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这里的“虚开”包括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其次是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据《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即构成此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还有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犯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也有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零八条指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犯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按此罪论处。 对于涉及普通发票的犯罪,如虚开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虚开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都属于情节严重,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红线。如果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