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期间是否必然剥夺政治权利?
我因为一些事可能面临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处罚,现在特别担心自己的政治权利问题。我想知道,在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时候,是不是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呢?心里没底,希望能弄清楚这个情况。
展开


在探讨拘役和有期徒刑期间是否必然剥夺政治权利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指的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像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在拘役和有期徒刑期间必然发生的。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罪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通常不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就是说,在服刑期间,他们依然享有政治权利。 然而,某些特定情形下,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为这类犯罪严重威胁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剥夺其政治权利是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利用政治权利危害国家。二是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体现对这类严重犯罪的严厉惩处,同时也防止他们即使在生命终结或者被终身监禁后,其某些权利(如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等)仍可能被不当利用。三是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所以,拘役和有期徒刑期间并非必然剥夺政治权利,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