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押换押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相关事务时,涉及到收押换押工作,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想知道收押换押工作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各个环节是如何衔接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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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收押换押工作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司法机关之间的转移监管。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收押换押工作的一般流程。 首先是收押环节。收押主要发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初次羁押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收押时,看守所会对被收押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人身和物品检查等。 当案件在不同司法机关之间流转,或者因为其他法定原因需要变更羁押场所时,就会涉及到换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在整个收押换押工作流程中,各司法机关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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