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的认定偏差是怎样的?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解防卫过当的认定偏差,我们先明确什么是正当防卫以及防卫过当的构成条件。 正当防卫,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防卫过当则是在正当防卫的基础上,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的“必要限度”是判断的关键,但在实际认定中,容易出现偏差。 一种常见的认定偏差是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判断不准确。必要限度通常是指防卫行为要与不法侵害的强度、手段、紧迫程度等相适应。然而,在实践中,可能会因为对不法侵害的危险性估计不足,或者对防卫行为的必要性过度苛责,导致将一些合理的防卫行为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例如,面对持刀行凶的不法侵害,防卫人使用棍棒进行反击,最终导致不法侵害人受伤。如果仅从结果上看,不法侵害人受伤较重,但考虑到当时面临的是持刀的严重暴力威胁,使用棍棒反击可能是必要的防卫手段,但可能会被错误地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 另一种偏差是对“造成重大损害”的理解存在问题。重大损害一般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但有时候,即使防卫行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与不法侵害可能造成的后果相比,并不属于重大损害,却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比如,不法侵害人对防卫人进行殴打,防卫人在反抗过程中致使不法侵害人胳膊骨折。如果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和程度,这种损害可能并没有超出合理范围,但却可能被错误认定为防卫过当。 此外,在认定过程中,还可能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比如,有些司法人员可能过于注重结果,而忽略了防卫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境和紧迫性。或者受到舆论、社会压力等因素的干扰,导致对防卫过当的认定出现偏差。 对于你自己的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过当,需要综合考虑当时冲突的具体情况,包括对方攻击的方式、强度,你还手的手段和造成的后果等。要结合法律规定,客观、全面地分析,避免出现认定偏差。如果遇到疑问,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