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免责条款有效性的认定有哪些方面?

我和别人签了份合同,里面有免责条款。我不太清楚这些免责条款是不是有效,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认定免责条款有效性有哪些要点呢?比如什么样的免责条款会被认定无效,什么样的又是有效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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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责条款
  • #条款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里写明某些情况下一方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少承担责任。 认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性,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订立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免责条款的内容是清楚明白的,并且是自愿接受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被欺骗或者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了包含免责条款的合同,那么这个免责条款很可能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免责条款等内容,但合同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如果免责条款与这些规定相冲突,那么该免责条款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在一些涉及人身安全的合同中,若出现免除一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责任的免责条款,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再者,免责条款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如果免责条款的存在损害了这一利益,那么它也不能被认定为有效。例如,某些企业为了逃避环保责任,在合同中设置免责条款,这种损害公共环境利益的条款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另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免责条款有提示和说明义务。格式条款是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对其中的免责条款以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或者没有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那么对方可以主张该免责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对此有详细规定。 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时,要仔细审查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以判断其有效性。如果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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