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腹泻却被医院全面检查,医院是否构成侵权?


在探讨得了腹泻却被医院全面检查,医院是否侵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医疗侵权行为的概念。医疗侵权,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来看,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院给腹泻患者做全面检查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诊疗范围,没有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并且给患者造成了损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判断医院是否侵权,关键在于检查行为是否合理。在医疗实践中,有时候一些看似简单的症状背后可能隐藏着复杂的病因。比如腹泻,可能是普通的肠胃不适,也可能是全身性疾病的表现。医生为了准确诊断病情,避免漏诊、误诊,进行一些必要的检查是合理的。但如果医生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过度检查,那就可能存在问题。 一般来说,判断检查是否合理,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查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医疗机构通常会有针对各种疾病的诊疗指南和规范,医生应该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检查和治疗。如果医生的检查行为明显偏离了规范,就可能存在不合理性。二是检查是否必要。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症状、病史等因素,综合判断哪些检查是必要的。如果做了大量与腹泻无关的检查,或者重复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就可能属于过度检查。三是医生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医生在进行检查前,应该向患者说明检查的目的、必要性等情况,让患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医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全面检查,也可能引发争议。 如果患者认为医院的全面检查行为构成侵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可以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医院说明检查的合理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维权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医院的检查行为存在不合理性,并且给自己造成了损害。 总之,得了腹泻却被医院全面检查,医院是否侵权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