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实预缴和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企业纳税申报时,对据实预缴和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这两种方式不太清楚。不知道它们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哪种方式对企业更有利,也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哪种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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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预缴和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是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两种常见方式。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来说据实预缴。据实预缴就是企业按照实际的利润情况来预缴企业所得税。比如企业在某个季度实际获得了一定的利润,就根据这个实际利润乘以相应的税率来预缴税款。这种方式比较直观,是按照企业当期真实的盈利状况来计算预缴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这里的预缴通常就是指据实预缴,它能准确反映企业当期的纳税义务。 而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是企业按照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平均到每个月或每个季度来预缴税款。例如上一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120万元,平均到每个季度就是30万元,那么在本年度预缴时,每个季度就按照3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预缴税额。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生产经营比较稳定,利润波动不大的企业。相关规定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预缴方式。 这两种预缴方式各有特点。据实预缴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当期的纳税情况,但如果企业利润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预缴税额不稳定。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预缴则相对稳定,便于企业提前规划资金,但如果企业当年的经营情况与上一年差异较大,可能会出现预缴税额与实际应纳税额偏差较大的情况。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预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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