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与聚众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和聚众赌博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 行为特点不同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专门的场所,配备相应的赌博设施,设定赌博方式,吸引他人前来赌博,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组织性。就好比开了一家专门供人赌博的“店”,有相对固定的地点和运营模式。 而聚众赌博罪主要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进行赌博,组织者通常是通过组织、纠集赌客来进行赌博活动,不一定有固定的赌博场所,可能是临时找个地方聚集起来赌博。比如组织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召集一些人到某个宾馆房间里赌博。 ### 规模和稳定性不同 开设赌场的规模一般较大,参赌人员众多,并且赌场有相对稳定的运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它可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发牌、抽水等工作,营业时间也比较固定。 聚众赌博的规模相对较小,通常是组织者临时召集一些熟悉的人参与赌博,人员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赌博活动也不具有长期稳定性,可能是偶尔组织一次。 ### 法律依据和量刑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量刑上看,开设赌场罪的处罚相对更重一些。 ### 主观目的的细微差异 虽然两者都以营利为目的,但在具体表现上有所不同。开设赌场者主要是通过提供赌博场所、设施等服务来获取利润,比如抽取场地费、茶水费或者按照一定比例从赌资中抽水。 聚众赌博的组织者通常是通过参与赌博本身赢取钱财,或者从参赌人员那里收取一定的“好处费”来获利。 总之,开设赌场罪和聚众赌博罪在行为特点、规模、量刑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准确认定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