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有什么区别?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涵盖了多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简单来说,只要是在民事活动中,违反了相关的义务,就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则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行为就是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比如,打伤别人身体,损坏别人财物等,这些行为引发的责任就是侵权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都有相关规定。其中,侵权责任编主要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具体内容。而整个民法典中的各个部分都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民事责任。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范围不同。民事责任的范围更广,它除了包括侵权责任外,还包括违约责任、无因管理之债产生的责任等。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不偿还,就可能产生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一般需要满足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在一些特殊侵权中无过错也可能承担责任)这几个要件。例如,甲故意打碎了乙的花瓶,甲的打碎花瓶行为就是加害行为,花瓶被打碎是损害后果,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主观上有故意的过错,所以甲要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则主要看合同约定和是否有违约行为。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在特定时间交付货物,甲没有按时交付,这就是违约行为,甲要承担违约责任,这里一般不考虑甲是否有过错。 最后,承担方式也有差异。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而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