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开一家公司,在筹备过程中,总是听到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这两个词,有点分不清楚。我想知道它们具体有什么区别,这对我后续办理公司相关事务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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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设立
  • #公司成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虽然听起来相似,但在法律层面却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使其取得法人资格而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通俗来讲,就是为了让公司能够合法存在,发起人所做的各种准备工作,比如确定公司的名称、制定公司章程、筹集资金等。而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简单理解,就是公司从筹备阶段进入到了正式合法运营的阶段。 在行为性质方面,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主要是发起人的行为,他们需要承担设立过程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最终未能成立,发起人可能要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而公司成立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是设立行为追求的结果。 从时间和效力上看,公司设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从发起人开始筹备到公司最终成立,可能会经历一段时间。在公司设立阶段,公司尚未取得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只能以发起人的名义进行。而公司成立后,公司就具有了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展各种经营活动,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就可以凭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等。 另外,在法律后果上,公司设立如果成功,就会导致公司成立;但如果设立失败,比如没有达到法定的设立条件,或者没有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等,公司就不能成立。此时,发起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而公司成立后,公司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同的意义和法律后果。了解它们的区别,对于发起人在筹备公司以及公司后续的运营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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