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我想了解下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这两个概念。我之前听说有人准备去实施犯罪,但还没动手就放弃了,也有人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了。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情况分别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中止,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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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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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是刑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行为阶段、主观状态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犯罪人还没有真正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在做一些前期的准备工作,比如购买凶器、踩点等。而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了,但在犯罪完成之前,主动停止了犯罪或者采取措施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在行为阶段上,犯罪预备发生在犯罪行为着手实施之前,处于犯罪的准备阶段。而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比如,甲为了盗窃银行,购买了开锁工具并进行了踩点,这属于犯罪预备;如果甲在准备实施盗窃的当天,因为良心发现而放弃了,这就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如果甲已经进入银行开始盗窃,在偷到钱之前,又主动把钱放回原处并离开,这就是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从主观状态来看,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有犯罪的故意,并且为犯罪积极创造条件,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而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意图,是出于自己内心的意愿主动停止犯罪。例如,乙计划抢劫路人,已经在路边等待合适的目标,这时突然看到警察巡逻,因害怕被抓而离开,这是犯罪预备;如果乙在等待过程中,突然觉得抢劫是不对的,主动放弃了抢劫的念头,这就是犯罪中止。 在法律后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表明法律对犯罪中止的处罚相对更轻,因为犯罪中止体现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减小和对社会危害的降低。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着显著的区别。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对于正确认定犯罪行为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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