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醉酒和喝酒有什么区别?
我在工作的时候喝了点酒,之后受了伤。我不确定这算喝酒还是醉酒,也不知道对工伤认定有啥影响。我就想了解下,在工伤认定方面,醉酒和喝酒是怎么界定的,分别会有怎样的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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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认定的范畴里,喝酒和醉酒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有着不同的影响。 喝酒指的是饮用了含有酒精的饮品,但身体的酒精含量还未达到醉酒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喝酒并不一定会直接影响工伤认定。只要喝酒行为与工作受伤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而醉酒,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 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在工伤认定中也可参照此标准来判断是否醉酒。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如果被认定为醉酒状态下受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总之,在工伤认定时,对于喝酒和醉酒的区分至关重要,它会直接决定受伤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认定。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准确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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