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类型选企业法人和小微企业有什么区别?


企业法人和小微企业是两个不同维度的概念,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概念含义不同。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通俗来讲,企业法人就像是一个有法律地位的“人”,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独立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一般是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来划分的。 在责任承担方面,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小微企业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以个人财产对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是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税收政策上,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而企业法人不一定能享受这些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不过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也可以享受其他类型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来确定。 经营规模方面,企业法人的规模可大可小,涵盖了各种不同规模的企业,大到跨国公司,小到小型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可以是企业法人。而小微企业有明确的规模标准限制,不同行业的标准有所不同。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