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与意外事件有什么区别?
我遇到个事儿,不知道算失火罪还是意外事件。家里做饭时突然厨房着火了,把部分家具烧了。我不确定这是自己不小心导致的犯罪行为,还是单纯的意外。想了解下失火罪和意外事件到底有啥区别,好判断我这情况该怎么定性。
展开


失火罪和意外事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二者的区别。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火灾。这里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比如,有人在仓库里吸烟,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导致仓库起火,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失火罪。 意外事件则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简单来讲,就是这个损害结果是行为人无法预料到的。例如,在正常的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了地震,引发了火灾,这种火灾就属于意外事件。因为地震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行为人对火灾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错。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前款罪就包括失火罪。而意外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也就是说,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判断是失火罪还是意外事件时,关键在于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存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情况,就可能构成失火罪;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就属于意外事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