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官司,现在一审已经结束,结果不太满意,我想了解一下上诉进入二审后,和一审会有哪些不同呢?比如审理程序、判决结果之类的,我想心里有个底,看看值不值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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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和二审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判的程序。二审则是指上级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审理对象方面,一审的审理对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主要围绕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而二审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点审查一审裁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 程序启动原因也不同。一审程序的启动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起诉,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而启动,如果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诉,一审判决就会生效,不会进入二审程序。 审理法院级别不一样。一审案件可以由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管辖范围进行审理。二审法院则是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审判组织方面,一审审判组织可以是合议庭,也可以是独任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可以是审判员,也可以是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二审审判组织只能是合议庭,且合议庭成员必须都是审判员。 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这都体现了一审和二审在程序和处理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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