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都是诈骗类的犯罪行为,但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通过非法集资的方式来骗取钱财。而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重点在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在侵犯的客体方面,集资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因为非法集资往往涉及到众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造成影响。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市场交易秩序,它主要破坏的是正常的合同交易环境。 从行为方式来看,集资诈骗通常表现为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比如编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承诺超高的利息回报来吸引投资者。合同诈骗则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实施欺诈行为,例如虚构主体资格、伪造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等。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总之,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在概念、客体、行为方式以及法律规定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判断具体属于哪种诈骗,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