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与诈骗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诈骗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虽然它们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而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行为特征来看,非法集资通常具有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非法性就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进行资金吸收;公开性是指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表现为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社会性则是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诈骗行为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处分财产。 在法律依据方面,非法集资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诈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的来说,非法集资更侧重于对不特定公众资金的非法募集,破坏的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而诈骗更强调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在实际判断时,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和情节来确定属于哪种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