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我租了套房子,现在因为工作变动想换地方,但不想违约。有人建议我可以转租或者转让承租权,可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到底有什么不同,各自的流程和风险是怎样的,我该怎么选择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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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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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定义、法律关系变化、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定义不同。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承租人把自己租来的房子又租给了别人。而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将自己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 从法律关系变化来看,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变,同时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形成新的租赁关系。也就是说,有两个租赁关系同时存在。例如,甲租了乙的房子,然后甲又把房子租给了丙,此时甲和乙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和丙之间又有了一个新的租赁合同。而在承租权转让中,原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产生租赁法律关系。还是上面的例子,如果是承租权转让,那么甲就完全退出,丙取代甲和乙建立租赁关系。 在法律后果方面,房屋转租时,次承租人的行为如果导致房屋受到损害,原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原承租人可以向次承租人追偿。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对于承租权转让,新承租人直接对出租人负责,如果新承租人造成房屋损害等情况,由新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承担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两者的流程也有所不同。房屋转租一般需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有的租赁合同中会明确约定是否允许转租以及转租的条件。而承租权转让通常不仅需要出租人的同意,还可能需要签订相关的转让协议,办理一些手续来变更租赁关系主体。 综上所述,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存在诸多区别。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您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谨慎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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