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在于什么?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看,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武装部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招摇撞骗罪假冒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假冒的是军人。 从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同时,《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二者量刑幅度看似相同,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更强调对军队形象和声誉的保护。 在侵犯的客体方面,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国家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管理职能,假冒其身份会干扰其正常工作秩序,降低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军队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军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冒充军人的行为会严重损害军队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影响军队的正常管理和任务执行。 从犯罪对象来看,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范围涵盖了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军人,包括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等。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这两个罪名,关键在于看行为人假冒的身份。如果行为人假冒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就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行为人假冒的是军人进行招摇撞骗,则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