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是我国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招摇撞骗罪指的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假冒当官的去骗别人,利用这个身份获取好处。而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用威胁的手段让别人乖乖交出钱或东西。 从行为特征来看,招摇撞骗罪主要是通过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来欺骗他人,这种欺骗往往带有一定的虚假性和伪装性,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财物或者给予其他利益。例如,犯罪人冒充警察,以检查为名骗取商家的财物。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方式则侧重于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出财物。威胁的内容多种多样,比如以伤害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人身、破坏其名誉、揭发其隐私等相要挟。 在犯罪客体方面,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因为犯罪人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活动,会让人们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度降低。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它直接针对的是被害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在量刑标准上也有差异。招摇撞骗罪的量刑主要考虑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节严重程度,比如是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则主要依据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以及其他情节。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在概念、行为特征、犯罪客体、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判断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准确认定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