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认缴到期未交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当时认缴了一定数额的资金,但现在认缴期限到了,我暂时没办法交上。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处理?对我和公司会有什么影响?有没有什么补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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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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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股东认缴到期却未交出资时,在法律上有一系列相应的处理方式。首先,需要理解股东认缴出资是股东与公司以及其他股东之间的一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这意味着,未按时出资的股东首先要做的就是向公司足额缴纳应缴的出资。同时,由于这种未按时出资的行为可能给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带来了损失,比如影响了公司项目的推进,未出资股东需要向这些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和金额通常在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的协议中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另外,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对外有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未按时出资的股东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如果股东长期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比如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极端情况下,如果该股东经公司催告缴纳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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