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法条竞合吗?

我想弄清楚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这两个罪名。我不太确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不是属于法条竞合的情况,这两个罪名感觉有些相似,但是又不太一样,想知道从法律专业角度到底该怎么区分和界定它们是不是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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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条竞合
  • #招摇撞骗罪
  • #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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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斥其他法条适用的情况。也就是说,当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多个法律条文,而这些条文之间存在包容或者交叉关系,最终只能用一个条文来定罪量刑。 招摇撞骗罪,简单来说,就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有人冒充警察去骗取他人钱财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 敲诈勒索罪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像通过威胁要曝光他人隐私来索要钱财,就属于敲诈勒索。 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并不构成法条竞合。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它们有着不同的构成要件和行为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竞合要求法条之间有逻辑上的包容或交叉关系,而招摇撞骗罪主要强调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行为方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后果,敲诈勒索罪重点在于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索取财物。二者的行为方式、侵犯的客体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不存在法条竞合所要求的逻辑关系。所以,招摇撞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不属于法条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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