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和违约的差别是什么?


侵权和违约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差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对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一个人没有经过他人允许,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打伤别人身体、损坏别人财物等。而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也就是双方事先签订了合同,其中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做。比如,你和商家约定好购买一批货物,商家却没有按时交货,这就是违约。 从产生的前提来看,侵权行为的发生不需要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而违约行为是以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合同,也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在归责原则方面,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侵权人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不管侵权人有没有过错,只要造成了损害后果就要承担责任;公平责任原则是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而违约责任一般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只要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 在举证责任上,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需要证明侵权人有过错、存在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而在违约责任中,守约方一般只需要证明对方有违约行为即可,违约方需要证明自己存在免责事由。 从赔偿范围来看,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失就是因为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是在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时给予的赔偿。而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主要是财产损失,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目的是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使其达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状态。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都有明确规定。其中,侵权责任编对各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合同编则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范。 总之,侵权和违约在概念、产生前提、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和赔偿范围等方面都存在差别。了解这些差别,有助于我们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正确判断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