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中先动手与还手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层面,打架中先动手与还手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首先,我们要理解正当防卫这个重要概念。正当防卫指的是,当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就可能变成防卫过当。 从动机角度看,先动手一方往往在主观上具有主动侵害他人的故意,他们通常是冲突的挑起者。而还手一方很多时候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正在进行的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就为还手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责任认定方面,先动手一方通常要承担较大的过错责任。因为他们主动发起攻击,引发了打架事件。但还手一方的行为也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还手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那就是合法的自卫行为。然而,如果还手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还手者就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在一些情况下,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还手者却使用凶器进行反击,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此外,在实际处理打架案件时,公安机关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事件的起因、双方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先动手的人就一定承担全部责任,也不能认为还手就完全没有责任。对于还手者来说,关键是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在合理的限度内进行的自我保护。 综上所述,打架中先动手和还手在动机、法律性质和责任承担上都存在明显区别。在遇到冲突时,我们应当尽量保持克制,避免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如果不幸遭遇打架事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处理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