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是法律中关于责任承担的两种重要方式,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或责任,都有义务承担全部的责任。当债权人要求其中一个责任人承担责任时,该责任人不能以其他责任人的存在为由进行抗辩,必须先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责任后,该责任人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例如,在合伙经营中,如果合伙债务产生,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偿还全部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而按份责任则是指多个责任人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对债务或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每个责任人只需要对自己的份额负责,债权人只能要求每个责任人承担其应承担的份额,不能要求某个责任人承担超出其份额的责任。比如,在一些共同侵权案件中,如果法院判定各侵权人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责任,那么每个侵权人就只需按照这个比例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从承担责任的方式来看,连带责任对于债权人的保护更为有利,因为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责任人主张全部权利,增加了债权实现的可能性。而按份责任则更强调各个责任人之间的独立性,每个责任人只对自己的份额负责,相对来说责任更为明确和固定。 在实际应用中,判断是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为连带责任,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为连带责任,那么就按照连带责任来处理;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或约定,一般按照按份责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