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入职一家公司,没搞清楚和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太明白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在权益保障、工作管理、报酬支付这些方面,想知道具体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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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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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雇佣形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从主体地位方面来说,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在报酬支付方面,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来说,工资支付是有规律的,通常是按月支付。而劳务关系中的报酬支付则比较灵活,双方可以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可能是一次性支付,也可能是按阶段支付等。 在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身受到伤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为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的利益进行劳动,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则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适用法律方面,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这些法律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有较为全面和细致的规定,如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而劳务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调整,更侧重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和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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