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文书与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法律事务,收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我不太清楚法律文书和判决书到底有啥不同,它们是一样的东西吗?在法律效力、适用场景这些方面有啥区别呢?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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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律文书和判决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法律文书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是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通俗来讲,只要是和法律事务相关,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书面文件,都可以叫做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种类繁多,包括起诉书、答辩状、裁定书、调解书、公证书、仲裁裁决书等等。 而判决书则是法律文书中的一种特定类型,它是人民法院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简单来说,判决书就是法院在审理完案件后,告诉大家谁赢谁输,以及具体怎么处理的文件。 从制作主体来看,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较为广泛,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等都可以制作;而判决书只能由人民法院制作。 在适用范围方面,法律文书贯穿于整个法律程序,从案件的开始到结束,不同阶段都会用到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判决书则是在案件审理终结时才会出现。 法律效力上,法律文书的效力因种类不同而有所差异。有些法律文书如公证书,具有证明效力;有些如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判决书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并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这体现了判决书制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而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也有各自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要求,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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