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解散和法人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我开了家公司,最近在处理公司相关法律事务时,对法人解散和法人终止这两个概念有点迷糊。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有啥不同,比如在程序上、法律后果上,想了解下两者的区别到底体现在哪些方面。
展开


法人解散和法人终止是两个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法律概念。 法人解散,通俗来讲,就是法人这个‘组织体’开始走向结束的一个起始阶段。它意味着法人将停止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在清算等相关程序完成之前,法人仍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当出现这些情况时,法人就会进入解散程序。 而法人终止,则是法人这个‘组织体’在法律上彻底消失。法人终止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法定程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这表明,只有在清算完成并且办理了注销登记等手续之后,法人才算真正终止。 简单来说,法人解散是法人终止的一个前置程序,法人解散之后,经过清算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最终实现法人终止。法人解散后到终止前,法人依然要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