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和留置权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经济事务时,听到了留置和留置权这两个词,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它们各自的定义、特点是怎样的,区别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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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中,留置和留置权是两个既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的概念。下面将详细阐述它们的含义以及二者之间的差异。 首先来解释一下留置。留置从通俗意义上讲,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扣留该动产。比如说,甲把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修理,乙完成修理工作后,甲却不支付修理费用,这时乙就可以留下甲的汽车,这就是一种留置行为。 而留置权,则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还是以上面汽车修理的例子来说,乙不仅可以留置甲的汽车,在经过一定的合理期限后,如果甲仍然不支付修理费,乙有权将该汽车进行拍卖、变卖,然后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获得自己应得的修理费用。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这为留置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 留置和留置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性质上来说,留置是一种行为,是债权人暂时扣留债务人动产的举动;而留置权是一种权利,是债权人享有的在特定情况下对留置财产进行优先受偿的权利。从目的来看,留置的目的主要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而留置权的目的除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外,更重要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从法律后果来讲,留置只是将动产暂时扣留,并不必然导致对该动产进行处分;而留置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债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进行处分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总之,留置和留置权虽然紧密相关,但在概念、性质、目的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在经济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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