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乡镇规划征地如何补偿?

我家在乡镇,最近听说要进行规划征地。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补偿,想知道补偿的标准、方式是怎样的,会不会有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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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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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规划征地的过程中,补偿问题是很多被征地者关心的重点。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说乡镇规划征地是如何补偿的。首先,需要明确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对于乡镇规划征地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土地补偿费。这是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的补偿。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的。 第二,安置补助费。这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置补助费同样是按照区片综合地价来计算的,它的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依然能够有稳定的生活。 第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房屋、桥梁、道路等)及地上生长的作物(如树木、农作物等)。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除了以上补偿外,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总之,乡镇规划征地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标准的,被征地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权益,若遇到不合理的补偿情况,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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