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约金与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我在签合同的时候看到了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条款,但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同。我就想知道这俩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适用场景有啥区别,计算方式是不是也不一样,了解清楚好避免以后出问题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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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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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赔偿金是在合同领域经常会遇到的两个概念,它们虽然都与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相关,但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它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即便违约行为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违约方也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不能按时交货,需要向乙支付 5000 元违约金。这 5000 元就是双方预先约定好的违约金。 赔偿金则是指违约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向对方支付的用于弥补损失的金额。它的目的主要是补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以填平损失为原则。比如,甲未能按时向乙交付货物,导致乙因缺少货物无法按时完成订单,损失了 8000 元的利润,那么甲需要向乙支付 8000 元的赔偿金。 在适用场景方面,违约金基于合同双方的约定产生,只要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就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适用以存在实际损失为前提,如果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从计算方式来看,违约金的数额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一般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确定。而赔偿金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受损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这就表明了法律对违约金和赔偿金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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