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是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常涉及的两种鉴定,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医疗损害鉴定主要是针对医疗行为是否对患者造成了损害后果,以及该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评定。简单来讲,就是看看医院的治疗有没有给患者带来不良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不是医院治疗导致的。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重点在于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说,要确定医院和医生在治疗时有没有做错什么。 在鉴定目的方面,医疗损害鉴定的目的是明确损害的程度和范围,为后续的赔偿提供依据。比如确定患者因为医疗行为受到了多大的伤害,身体上的损伤、精神上的痛苦等,以便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医疗过错责任鉴定则是为了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如果鉴定出医院有过错,那么医院就要为这个过错负责。 在鉴定内容上,医疗损害鉴定除了要考量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还要评估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患者生活和健康的影响等。例如,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残疾,就要评估残疾的等级等情况。医疗过错责任鉴定主要关注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像医生有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检查、治疗等。 依据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医疗损害鉴定作出了规定。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医疗过错责任鉴定要依据这些规定来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 在实际应用中,医疗损害鉴定更多用于确定赔偿数额,解决赔偿纠纷。而医疗过错责任鉴定是判定医疗机构是否担责的关键环节。当事人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自身需求,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鉴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