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什么区别?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但不太确定这算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我想了解下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怎么判断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它们在法律上的界定和处理方式是不是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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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是医疗领域中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但它们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简单来讲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不符合专业规范的行为,但不一定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后果。 从构成要件来看,医疗事故的构成比较严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其构成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规定;主观上存在过失;并且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种损害和医疗行为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医疗过错的构成相对宽松一些,只要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就行,不一定要有实际的人身损害结果。 在法律后果方面,医疗事故发生后,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对患者进行赔偿等。而对于医疗过错,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可能主要是进行内部的整改等;如果造成了损害,患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鉴定方面,医疗事故的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有一套专门的鉴定程序。而医疗过错鉴定可以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在一些医疗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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