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


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主体方面来看,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合法,就是指医疗机构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了合法开展医疗活动的资格,而医务人员也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比如说,只有持有医生执业证书的人才能从事诊疗工作,如果是没有资质的人进行医疗操作,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可能会涉及非法行医等其他问题。 行为违法性也是重要的判定因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医生在做手术前应该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如果医生没有按照这个流程操作,导致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那就可能存在行为违法性。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是判定医疗事故的核心要素。这里强调的是过失,而不是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就是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患者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损害,但轻信能够避免。同时,必须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这种损害可以是身体上的伤害,也可以是精神上的痛苦,但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最后,患者人身损害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结果是由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或者不可抗力因素,那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在实际判定过程中,一般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鉴定时会依据上述的判定标准,对医疗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