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看病报销和当地看病报销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异地看病报销和当地看病报销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是报销范围。医保可报销的范围主要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当地看病时,只要是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般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大多能报销。而异地看病,报销范围要遵循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这就意味着,如果就医地和参保地的医保目录有差异,那么可报销的项目和药品也会不同。依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就医地管理机构会按照当地的医保目录来审核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其次是报销比例。通常情况下,当地看病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因为医保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在本地就医,以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比如,一些地区在当地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可能达到80%甚至更高。但异地就医,尤其是未办理转诊等手续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会降低。以某些地区为例,未备案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会比当地就医降低10%-20%。这一规定是为了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报销比例方面也体现了对就医秩序的引导。再者是报销流程。当地看病报销流程相对简便。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刷医保卡,医院会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而异地看病,如果是直接结算,需要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可以直接结算。如果没有直接结算,需要参保人员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需要准备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一系列材料,手续相对繁琐。《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异地就医的结算流程做出了规范,以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