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继子女和养子女有什么区别,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我家情况有点复杂,我爸再婚了,我有了继母带来的继兄弟姐妹。同时,我家还收养了一个孩子。我不太清楚继子女和养子女到底有啥不一样,而且也不明白啥叫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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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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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和养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继子女和养子女的区别。继子女是指配偶一方与前配偶所生的子女。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父母再婚,自己有了新的继父母,而对方带来的子女就是继子女。而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与养父母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收养是一种法律行为,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起拟制的血亲关系。 从法律权利和义务方面来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比如在继承方面,养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则相对复杂一些。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类似;如果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他们之间就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接下来,我们说说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判断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比如提供生活费用、支付教育费用等;二是继子女在经济上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三是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形成了稳定的家庭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形成抚养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继父母长期照顾继子女的生活起居、承担教育费用等,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认定为形成了抚养关系。而如果只是偶尔的经济帮助或者短暂的共同生活,一般不会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总之,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享有与亲生子女类似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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