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区别大吗?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存在较大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两者的概念不同。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比如,爷爷去世了,爸爸先于爷爷离世,那么作为爸爸子女的孙子或孙女,就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的遗产。而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例如,爷爷去世后,爸爸还没来得及继承爷爷的遗产就去世了,这时爸爸应继承的份额就由爸爸的法定继承人(如妈妈、子女等)来继承。 其次,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因为遗嘱继承中,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遗嘱此时并未生效,所以不能发生代位继承。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比如在遗嘱继承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就会发生转继承。 再次,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被代位人(先死亡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就像前面说的爸爸先于爷爷去世这种情况。而转继承中,继承人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也就是爷爷已经去世,继承开始了,但爸爸在实际拿到遗产之前去世了。 最后,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范围比较固定。而转继承中的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范围更广,包括被转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