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投案自首与自动投案的差别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投案自首和自动投案有啥不同。我朋友最近遇到点事儿,有人说他这算自动投案,有人说算投案自首,我们都不太懂,就想知道这两者到底在法律上有啥区别,各自的认定标准和后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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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案自首
  • #自动投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投案自首和自动投案在法律领域中是重要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存在明显的差别。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指的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还没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然已经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群众扭送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都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简单来说,自动投案强调的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靠拢的一种行为。 而投案自首,它是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如果只是自动投案,但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那就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例如,犯罪嫌疑人投案后只交代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而隐瞒了关键的犯罪事实,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投案自首的条件。 从法律后果来看,两者也有所不同。对于自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后续能够如实供述,就可以认定为投案自首,从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如果只是自动投案,却没有如实供述,虽然在量刑时可能也会作为一个酌情从轻的情节考虑,但力度会明显小于投案自首。 综上所述,自动投案是投案自首的前提条件之一,投案自首是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的有机统一,它们在法律概念、认定标准和法律后果上都存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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