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中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有什么区别?
我在办理退税时,看到有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方式,不太清楚选哪种好。我平时工资收入不算高,但有一笔年终奖。想了解这两种计税方式到底有啥不同,选哪个能让我退更多税,或者交更少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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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税过程中,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是两种不同的计税方式,它们的适用情况和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首先来说说单独计税。单独计税是把个人取得的某些收入,比如年终奖,从综合所得中拿出来,单独按照一定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这种计税方式适合那些年终奖比较高,而日常工资收入相对较低的人群。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再看看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这种方式就是把个人全年取得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都合并在一起,按照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它更适合日常工资收入比较稳定且较高,年终奖占比相对较小的人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总之,选择哪种计税方式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个税APP分别按照两种方式进行试算,比较一下哪种方式缴纳的税款更少,就选择哪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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